抚顺市新抚区胜工路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抚顺市新抚区胜工路道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2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02-00015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胜工路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2,983,531.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83,531.00元

采购需求:抚顺市新抚区胜工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5月30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1120241017,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

五、电子文件报送、解密、报价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2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六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1022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投标无效。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东三街1号

联系方式:024-5806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邮箱:819096039@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馨凝

电话: 024-5755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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