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室内加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1407
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室内加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2873.65
最高限价(元):1282873.6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15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或以邮件方式发送至lnycsy001@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文件下载、投标报名、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等事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是否递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属于供应商个人意愿。如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文件或备份文件包封不符合要求或备份文件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响应)的依据;若因此而影响评标(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024-86577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邮箱地址:lnycsy001@163.com
开户行: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户名称:0338510102000004284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