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冬季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冬季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20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3-0928-2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冬季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参数要求

备注

1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冬季环保型融雪剂采购项目

2000(以2024年春季结束前实际发生量为准)

氯化镁25%、氯化钠70%、添加剂5%

供货地点:北三家、湾甸子镇英额门乡、清原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928202310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发送

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020日13 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 635859080@q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053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邮箱地址: 635859080@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健

电 话:024-5755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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