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422-00035 项目名称:国道230线新版城区段改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项专项评价(估)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合同后8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 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需提供备案截图);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相关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 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 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 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4月21日至 2023年4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同时将供应商信息发送到819096039@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报名(按照采购公告界面提示操作即可)成功后请将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开户行信息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819096039@qq.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方式:024-55022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馨凝 电 话: 024-57556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