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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专用复合肥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7-01-24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对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专用复合肥采购(招标项目编号:LNYC2017-011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专用复合肥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招标范围:有机肥、复合肥(水稻和玉米专用肥)采购
4、标段划分:
5、供 货 期:2017年4月10日前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7、付款条件:货到后经相关质检部门抽样检验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后,支付全款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8、质保期:6个月(即农作物一个生长周期)
9、供货地点:项目所在地指定村
10、本项目要求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
11.本项目1、2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六)投标人需为国家认证许可的生产厂家(1,2标段)或有一级代理授权的经销商(3标段)。
(七)企业信誉良好,有过类似项目业绩者,本地企业优先。
(八)外省企业必须办理入库登记方可投标报名,具体操作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九)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需具备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和2016年肥料检测报告(有机肥需提供省级检查报告,复合肥需提供市级以上检查报告)。
2、本次采购专用肥必须曾在辽宁省东部山区有过使用,适合新宾县土壤结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5日16:00(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年至今经辽宁省或农业部或市级质量检查部门计量认证的肥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单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公章)原件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16日16:00;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500 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20 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 新宾县新宾镇
联 系 人: 胡成龙
联系电话: 024-55022104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传真:024-56622560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20日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2016年土地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专用复合肥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招标范围:有机肥、复合肥(水稻和玉米专用肥)采购
4、标段划分:
标段 | 采购名称 | 执行标准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吨)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有机肥(颗粒) | NY525-2012 | 吨 | 1100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有机肥(颗粒) | 吨 | 1100 | 详见采购文件 | |
3 | 专用复合肥 | GB15063-2009 | 吨 | 2600 |
水稻专用肥: 总养分(N+P2O5+K2O)≥45%,其中 N≥15%,P2O5≥15%,K2O≥15%。 |
2600 |
玉米专用肥: 总养分(N+P2O5+K2O)≥45%,其中 N≥25%,P2O5≥12%,K2O≥8%。 |
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统一标准
7、付款条件:货到后经相关质检部门抽样检验合格(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后,支付全款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8、质保期:6个月(即农作物一个生长周期)
9、供货地点:项目所在地指定村
10、本项目要求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
11.本项目1、2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六)投标人需为国家认证许可的生产厂家(1,2标段)或有一级代理授权的经销商(3标段)。
(七)企业信誉良好,有过类似项目业绩者,本地企业优先。
(八)外省企业必须办理入库登记方可投标报名,具体操作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九)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需具备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和2016年肥料检测报告(有机肥需提供省级检查报告,复合肥需提供市级以上检查报告)。
2、本次采购专用肥必须曾在辽宁省东部山区有过使用,适合新宾县土壤结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5日16:00(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年至今经辽宁省或农业部或市级质量检查部门计量认证的肥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单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公章)原件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16日16:00;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500 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20 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 新宾县新宾镇
联 系 人: 胡成龙
联系电话: 024-55022104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传真:024-56622560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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