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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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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监理
添加时间:2019-0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市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监理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18]4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顺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抚顺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顺市国道交通标志调整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抚顺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总投资164183元。
2.4计划工期: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行使项目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基本账户或银行保函)。
2.9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各个标段须具有: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下午16时前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报名,报名投递材料:投标资格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总监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号及密码。(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0:0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顺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号
联 系 人:李佳
电  话:024-5387604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联 系 人:冯程程
电  话:024-56622030
电子邮件:399166764@qq.com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