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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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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添加时间:2020-0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区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以关于下达清河区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铁清财发[202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岭市清河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铁岭市清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清河区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铁岭市清河区;
2.3建设规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30个,水泥道路20.974公里;
2.4计划工期:2020年6月20日-2020年10月31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8投标保证金:每标段贰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除8)、9)、10)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日1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岭市清河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琦岩
电  话:024-721855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联 系 人:柏月
电  话:024-56622030
电子邮件:459367813@qq.com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          
                        
                                 2020年5月13日